1. 為提高物業服務投訴處理辦事效率,投訴人所提供的內容本平臺將進行記錄形成工單派發到事發物業小區客服部門進行處理,請確保填寫的姓名、住址、聯系電話等資料真實有效,確保本人同意將填寫的信息及相關內容轉交所屬物業小區客服人員作為解決辦理投訴事項所需。資料填寫不完整的,本平臺將列為“無效投訴”不予受理。
2. 本平臺目前只受理汕頭市中心城區(即金平、龍湖)實施物業管理服務的住宅小區范圍內,與物業服務質量有關的投訴,反映問題超出受理范圍的,本平臺不予受理。
3. 反映問題經平臺工作組調查,內容嚴重不實的,本平臺將作為“無效投訴”退回不予受理。
4. 反映問題屬于必須行政部門進行裁決的,或反映事項屬于人民法院已進行審理的,或法院已對該問題作出調解或判決結果的,本平臺一律不予受理。